佳甯謬論IV
佳甯謬論IV - 等待論
一個人遲到多久該如何計算?
直接舉例說明:
EX1:2人在等1個遲到的人,那個人遲到了5分鐘
EX2:100人在等1個遲到的人,那個人遲到了5分鐘
我認為遲到時間的計算方法應該為:所有等他來的人所消耗時間的加總
因此
EX1:5分鐘*2個等待的人=10分鐘
EX2:5分鐘*100個等待的人=500分鐘=8小時20分鐘
此種計算方法可以明確的指出為什麼出大團最忌諱遲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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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階計算題
共10人出團,分別為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、I、J
5人準時(F、G、H、I、J)
1人遲到5分鐘(A)
2人遲到10分鐘(B、C)
2人遲到15分鐘(D、E)
計算方法:
A:在遲到5分時,是5人等待5人,
故為(5分鐘*5人/5人)=5分鐘
B、C:又經過了5分鐘,是6人等待4人,
故為(5分鐘*5人/5人)+(5分鐘*6人/4人)=12.5分鐘
D、E:又又經過了5分鐘,是8人等待2人,
故為(5分鐘*5人/5人)+(5分鐘*6人/4人)+(5分鐘*8人/2人)=32.5分鐘
解答:
A:遲到 5 分鐘
B:遲到12.5分鐘
C:遲到12.5分鐘
D:遲到32.5分鐘
E:遲到32.5分鐘
合計 95 分鐘
總等待時間:95分鐘
5人準時 => 5人 * 等待15分鐘 = 75 分鐘
1人遲到 5分鐘 => 1人 * 等待10分鐘 = 10 分鐘
2人遲到10分鐘 => 2人 * 等待 5分鐘 = 10 分鐘
2人遲到15分鐘 => 2人 * 等待 0分鐘 = 0 分鐘 (這兩個不用等其他人XD)
合計 95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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