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1/30

存在的意義(活著的意義)

我認為活著是沒意義的

假設有一個人,沒有朋友,也沒有親人,他沒有與任何人作互動時,他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

沒有人關心他

另一種假設,有一個人十分的冷血,完全不在乎朋友或親人的想法,那麼對他自己來說活著或自殺是一樣的

他不關心別人

即使是愛迪生、牛頓、愛因斯坦等出名的人物

發明很多東西對後人有貢獻,但是他們已經死了,如果他們不在乎後人,是不是可以不要發明這些東西?

或是說,發明這些東西之後得到的成就感和金錢才是重要的。

因為,後人過的爽不爽乾我屁事?

大人物的存在有意義嗎?

沒有,如果他們沒有發明那些東西,我們還是會像古代人一樣的活著

是的,活著沒有意義。(對自己來說)

但是活著對他人(或是後人)是有意義的...

於是人們為了他人而活

人們也為了讓他人有繼續存活的動力,開始關心他人

結論:不受到關心的人,會活的比較痛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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