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寫字很慢,從小就不喜歡寫字。因為不喜歡寫字、沒練字,所以字也就醜。
一兩年前看到一本書「禮元錄」提到一句話:「字,是一個人的臉面。」
當時看到這句話,我心裡想的是:「哇!那我不就醜爆了?」那還不練嗎?
剛好那時同事正在推一波鋼筆坑,我想說那就入一下坑吧,希望買了筆之後,會讓自己更有動力寫字。
買了筆之後,只寫了些字,當然還是醜,顯然字醜不醜跟用什麼筆來寫,關係不大。
能寫得一手好字的同事,不管他用什麼筆,都能寫出比我好看的字,而那肯定是花時間練出來的。
結果後來還是沒花時間練,現在字還是一樣醜。
最近我學 illustrator 跟 photoshop 時,發現相同的問題又出現了。
illustrator 跟 photoshop 其實只是另一種的高級「筆」,如果沒有去練那個美感,就算學會 illustrator 跟 photoshop 其實也沒搞頭。
回過頭來說寫字,字好不好看很重要。但比起字體本身的美,文字所表達的內涵又更重要。
其實寫程式也是這樣,排版、開發工具、套件、框架、設計模式很重要,但比起那些,可讀性跟效能又更重要。
仔細想想,絕大多數的東西都只是「筆」,只有少數的、最核心的那個美感,那個表達力才是最需要練、最有價值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