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4221096241867026900.post6578193350324184790..comments2023-07-30T16:36:12.466+08:00Comments on 卡卡米的記憶體: PureMVC 心得卡卡米http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4885803843782300210noreply@blogger.comBlogger4125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4221096241867026900.post-85237993913039132732011-02-25T08:27:49.103+08:002011-02-25T08:27:49.103+08:00T .. T 太難了!!
抱歉,看你的心得,我以為專有名詞大大多少有碰過。
>> 我...T .. T 太難了!!<br /><br />抱歉,看你的心得,我以為專有名詞大大多少有碰過。<br /><br />>> 我在某些人的範例中有看到 Mediator 會包含一些 viewComponent 本身的存取方法<br />>> 但如果Mediator 跟 viewComponent 切不開,那麼組件就無法在其他專案重用<br />>> 或者說重用 viewComponent 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你的 Mediator 有些 code 會重複<br /><br />我的心得,是因為你對封裝的說法有點僵硬說的。<br /><br />實際上,物件封裝的完整度高低會影響物件間使用的關係,這稱為“藕合”。<br /><br />如果物間之間耦合強烈,表示A物件的修改會導致B物件也必須修改。<br /><br />而博主所的內容,我假設是指強烈鬆散耦合設計。<br /><br />這樣的設計,確實可增加物件的再利用,但對於應變突發或微小變化的設計會過於僵硬。<br /><br />因此,對於物件的設計,是一門詭異的課題,有些情況當然頃向博主的設計 ( 大部分情況 ),但有時會設計可應變用的不完全封裝物件。<br /><br />這樣的設計,你也可以想像成可以依自己喜歡決定顏色的杯子,杯子本身不變,但在顏色等小地方是允許外部干涉。<br /><br />以上,希望這部份博主看得懂。東之月http://blog.yam.com/eastmoonnoreply@blogger.com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4221096241867026900.post-31247373969119134962011-02-24T10:11:44.637+08:002011-02-24T10:11:44.637+08:00再換個角度想
Mediator 和 Proxy 除了包裝畫面和資料之外
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當 pure...再換個角度想<br />Mediator 和 Proxy 除了包裝畫面和資料之外<br />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當 pureMVC 的 Adapter<br />因為他們將溝通形態轉為 Notification 了卡卡米https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4885803843782300210noreply@blogger.com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4221096241867026900.post-82417489094988907782011-02-23T20:49:48.422+08:002011-02-23T20:49:48.422+08:00樓上的文太難了看不太懂T_T樓上的文太難了看不太懂T_T卡卡米https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4885803843782300210noreply@blogger.com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4221096241867026900.post-32212440816376441892011-02-23T13:32:31.700+08:002011-02-23T13:32:31.700+08:00真有趣的心得。
雖然,我認為主講人可以再說多點,不過能有這樣的心得也不錯了。
另外,幫你補充一下。...真有趣的心得。<br />雖然,我認為主講人可以再說多點,不過能有這樣的心得也不錯了。<br /><br />另外,幫你補充一下。<br /><br />>> 我在某些人的範例中有看到 Mediator 會包含一些 viewComponent 本身的存取方法<br />>> 但如果Mediator 跟 viewComponent 切不開,那麼組件就無法在其他專案重用<br />>> 或者說重用 viewComponent 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你的 Mediator 有些 code 會重複<br /><br />博主的說法,鄙人假定是說viewComponent必須完整封裝,對外只有數據與命令的單純操作。<br />這樣的設計猶如Youtube API。<br /><br />這點,請先回歸到OOP原本的定位。<br /><br />在理想情況上,所有單元都應該可被重複使用,但實際情況並不可能發生。<br />主要原因出自客製單元會因為畫面問題導致不可避免的極微小修改。<br />因此,在Mediator和viewComponent會有無法切開或無法完整切開的問題。<br /><br />再依造viewComponent的實用上的分別來看,例如:按鈕的動作可重複用,但按鈕的圖示會變化。<br />這種情況則會設計成按鈕單元有部分的資訊仰賴使用viewComponent的Mediator。<br />對於此狀況,viewComponent的設計會混合使用鬆散耦合和繼承兩個方式,實際被封裝的僅是單元動作部份。<br /><br />而這樣設計也可混合應用於Composite和Decorator兩個pattern上。<br />此外viewComponent的概念,可參考Architectural Pattern:Presentation-abstraction-control。<br />這個Pattern也可以解釋Flash本身所有MovieClip、Sprite的構成。<br /><br />另外,博主最後那張圖很有趣。<br />MVC的研究是在幾年前的事情,印象中當時和負責IBM計畫的博士朋友討論過一個問題。<br />“如何用網際網路來表達MVC的結構。”<br /><br />最後的結論是,HTML、Flash為View,Client-Server的網路環境為Control,DataBase為Model。<br />但是,Flash和DataBase內又可細分為MVC結構,最後整體畫起來卻又變成了HMVC / PAC ... XD<br /><br />>> 用 Command 串接 2 → 3 和 4 → 5<br /><br />這句真是有趣。<br /><br />( _ _ ) ... 以上,是看完博主內容的心得。東之月http://blog.yam.com/eastmoonnoreply@blogger.com